答:稀土冶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指废气、废水、废渣。
(1)废气主要有含尘气体和含毒气体。含尘气体有时会有放射性元素铀、钍的粉尘;含毒气体的主要有害物质有HF、SiF₄、SO₂、Cl₂,各种酸、碱溶液的气溶胶,有机萃取剂及其溶剂的挥发物。
(2)废水的有害成分主要是悬浮物、酸、碱、氟化物、放射性元素、各种无机盐和有机溶剂等。
(3)废渣主要是选矿产生的尾矿、火法冶炼产生的熔炼渣、精矿分解后的不溶渣、湿法冶炼的沉淀渣、除尘系统积尘、废水处理后的沉淀渣。废渣常常含有放射性元素。
稀土生产中废气的产生过程、组成是什么?
答:根据稀土矿石种类不同,稀土生产具有不同工艺,工艺类型不同会产生不同废气,典型例子如下:
(1)硫酸焙烧法处理氟碳镧矿所产生的工业废气中含有有害物质较多,主要有HF、三氧化硫、二氧化硫、氟化硅和硫酸雾等。
(2)稀土氯化物熔盐电解产生的含氯废气主要是阳极产生的氯气。
(3)用电弧炉生产稀土硅铁合金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烟气,烟气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氟化硅、低价硅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4)除上述工序产生废气外,在湿法冶炼中使用的化工材料也比较多,它们与物料发生反应时,易挥发或排出氯化氢、氟化氢气体及硝酸雾、氨气等。
常用的废气处理方法有哪些?
答:废气的处理方法是根据废气中所含物质的性质来确定。对于颗粒物,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收尘器和静电除尘器等分离设备。废气的净化,一般有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和催化法等。对于稀土生产中产生的有害气体,通常采用适当的液体吸收剂或固体吸收剂进行净化处理,达到分离有害气体的目的。
稀土生产中废水的来源及组成有哪些?
答:稀土生产中废水主要来源于稀土选矿、湿法冶炼过程。根据稀土矿物的组成和生产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的不同,废水的组成成分也有差异。总的来说,由于稀土矿物中多数都伴生有一些天然放射性元素和氟,因而稀土生产中废水有害成分主要来源于稀土矿物的放射性元素、氟化物和生产中使用的各种酸、碱、无机盐和有机溶剂,因此可分为放射性废水、含氟废水和酸碱废水。
稀土生产中废水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答:(1)放射性废水的处理方法:化学处理法(中和沉淀除铀和钍、硫酸盐共晶沉淀除镭、高分子絮凝剂除悬浮物)和离子交换法。
(2)含氟废水的处理方法:酸性含氟废水的处理方法有石灰沉淀、中和等方法;碱性含氟废水的处理方法有石灰沉淀、偏磷酸钠和铝盐继续沉淀。
(3)含酸废水的处理方法:废烧碱液或石灰乳液中和处理。
稀土生产中固体废物的特点及处理方法是什么?
答:稀土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大多具有一定的放射性,非放射性或低放射性废渣量大,放射性比强度低,堆存时需占较大的场地。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渣坝(渣场)堆放和建立渣库贮存。其他处理方法有:固化法(水泥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和高温焚化(熔化)处理。
稀土生产放射工作场所如何规定?
答:从事稀土生产的场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划为稀土生产放射工作场所。
(1)稀土物质中的天然铀、钍含量大于1%,且日最大操作量大于下列值:
1)稀土开采、选矿、精矿干燥及冶炼,天然铀、钍总量10kg。
2)矿石场、精矿仓库、稀土合金仓库,天然铀、钍总量50kg。
(2)稀土物质中的天然铀、钍含量虽小于1%,且满足一般的卫生防护条件,但生产场所空气中含铀粉尘和铀、钍系有关放射性核素的年平均浓度大于各自导出空气浓度的1/10时。
稀土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稀土生产放射工作场所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甲级工作场所和乙级工作场所应设卫生通过间及专用洗衣房并配备防护衣具、监测设备和个人衣物贮存柜,以及提供皮肤、工作服相携出物品污染的监测设备、冲洗或淋浴设施及污染衣具的贮存柜。
(2)放射工作场所内部装修墙面和地面,所用材料应不易积尘和易于去污,并定期冲洗。
(3)应用局部排风除尘系统,使内部保持负压。局部机械通风应当与全面机械通风相结合,并保证不同级别工作场所的换气次数不得低于下列要求:甲级6~10次/时;乙级4~6次/时;丙级3~4次/时。
(4)由车间排出的含尘废气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5)稀土生产放射工作场所空气中含铀、钍等天然放射性核素的粉尘浓度应低于2mg/m³。
(6)稀土生产许可证持有者应为工作人员提供适用、足够和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