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规,对项目开发提出具体执行要求。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规范行业发展,促进新能源合理布局,同时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投资指引。
根据最新要求,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将遵循三大原则。首先是因地制宜原则,要求项目规划必须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电网承载能力,避免盲目建设。其次是重点支持工商业项目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第三是规范户用光伏发展,强调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在具体实施方面,新政对上网模式作出明确规定。大型工商业项目原则上应采取自发自用模式。待省内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这些项目可以申请调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市场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三州一市"(阿坝、甘孜、凉山、攀枝花)的特殊情况,政策要求一般工商业项目及调整后的大型项目全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项目备案管理流程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建设单位或个人可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备案机关办理手续,自然人还可以选择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或自行备案。政策特别强调,各地备案机关不得无故停止或暂停备案工作,不得增设前置条件,更不得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障碍。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四川省还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需组织当地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季度评估并公布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将采用"红、黄、绿"三色等级进行标示,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
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四川省在发展清洁能源方面的系统思考。通过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流程规范,既保障了电网安全,又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新规的实施,预计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市场将迎来新一轮规范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