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加速,分布式光伏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技术,正受到越来越多地区的重视。广东省河源市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级政策,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以实现能源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2025年3月11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为未来几年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划和目标。
方案主要内容与目标
《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底,达到400万千瓦。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提升电网消纳能力、扩大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进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的光伏覆盖、推动园区光伏全覆盖等。
提升电网消纳能力
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对电网的消纳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方案》提出,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
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对于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可通过配建新型
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电网企业需根据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发展节奏,适度超前谋划和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积极改善“大机小网”问题,及时清理“僵尸”新能源项目和不符合用地管理规定且已批复接入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扩大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河源市支持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东源县、龙川县进行试点创建,确保通过试点验收。同时,鼓励其他具备较大规模开发利用建筑屋顶资源、且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良好的县(区),参照国家试点创建标准推进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开发。电网企业将加大对具备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县(区)的电网改造升级力度。
推进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光伏覆盖
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等新建建筑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对于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积极推动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宜装尽装。力争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推动园区光伏全覆盖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到2030年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实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工程
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服务区、高铁站、港区、码头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
促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
结合城乡风貌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旧城改造,推进城市建筑建设屋顶光伏。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工作。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为该市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划和目标。通过提升电网消纳能力、扩大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进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的光伏覆盖、推动园区光伏全覆盖等一系列措施,河源市将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到2030年底达到400万千瓦。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大机小网”问题,清理“僵尸”新能源项目,推动分布式光伏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河源市实现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