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辽宁省发改委对《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方案涉及的项目规模相当大,总共700万千瓦,包括200万千瓦风电和500万千瓦光伏发电,全部用于无补贴项目。这表明辽宁省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
在700万千瓦的建设规模中,沈阳市和朝阳市承担了大部分任务。沈阳市有010万千瓦风电项目,朝阳市则有100万千瓦风电和5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其中,朝阳市的光伏治沙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80万千瓦,二期140万千瓦,三期280万千瓦。这个规划不仅推动了新能源发展,还助力辽宁省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增风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万千瓦。同时,项目场址不能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的问题。这一要求确保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生态造成负面影响,也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风电项目计划于2025年启动建设,最晚在2029年并网。光伏治沙项目则分三期建设,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启动,最晚于2028年、2029年和2030年并网。这种分阶段推进的方式,既能保证项目的有序开展,又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辽宁省参照了之前的相关政策,促进新能源的科学消纳和合理利用。同时,根据未来新型储能布局,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这一措施有助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辽宁省的能源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这意味着项目不仅要注重建设,还要在运营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市场化交易,可以更好地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