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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情况

2025-01-31 09:37: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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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月19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新疆地区6家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生产用电的阶梯电价执行情况。根据专项节能监察结果,这些企业2023年度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符合标准,生产用电不加价。
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电解铝产业基地,其电解铝企业的能耗水平和用电成本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2024年1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新疆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6家电解铝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

监察结果显示,2023年度,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为13440千瓦时/吨,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为13430千瓦时/吨,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为13428千瓦时/吨,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13357千瓦时/吨,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13443千瓦时/吨,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为13407千瓦时/吨。这些企业的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阶梯电价分档标准,因此2023年度生产用电不加价。

这一结果表明,新疆的电解铝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体现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视。新疆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特别是低廉的火电成本,为电解铝企业提供了显著的竞争优势。此外,新疆电解铝企业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新疆电解铝企业在2023年度的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情况良好,所有被监察企业的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用电无需加价。这一成果不仅反映了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努力,也展示了新疆地区在电解铝产业的能源优势。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提升和政策的持续支持,新疆电解铝企业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的能耗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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