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不断增加,建筑领域的绿色转型已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环节。2025年1月20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建筑需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标志着珠海市在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通知要求,珠海市新建建筑的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将根据不同建筑类型进行规定。其中,新建厂房的屋顶安装面积比例不低于7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包括国家机关、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建筑及保障性住房等)的安装比例不低于50%;新建商业性公共建筑的安装比例不低于40%;新建居住建筑的安装比例不低于30%。这些要求旨在通过大规模推广太阳能
光伏发电系统,提升建筑用能中的可再生能源占比。
通知还强调,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遵循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珠海市鼓励采用光伏屋面材料、光伏墙等建材型光伏构件,推动“光储直柔”建筑建设示范,促进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融合。此外,对于因建筑本体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安装面积要求的项目,可申请专项技术论证,适当调整建设要求。
在管理要求方面,通知明确了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具体规范。设计单位需根据供用电方案和光伏建设要求编制设计专篇,施工图审查机构需严格审查光伏建设内容,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单位需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时,太阳能光伏系统将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范围,确保项目符合技术标准。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所有提交施工图审查的新建建筑项目均需执行相关要求。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珠海市的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建筑领域向更高水平的能源利用效率迈进。
珠海市发布的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通知,为该市建筑领域的绿色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通过规定不同建筑类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珠海市将加速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占比。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还将为其他城市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推动全国建筑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