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这次修订涉及定义、行业管理、备案流程、项目建设、电网接入和运行规范等多个方面,覆盖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这说明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视程度很高,希望通过完善管理,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办法是2013年出台的,但如今行业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指出,修订办法变得非常必要。这就像一个旧的规则已经跟不上新的发展步伐,需要重新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到了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装机的42%。在发电量上,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为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这些数据表明,分布式光伏已经成为能源转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展速度非常快。
现在,新能源包括分布式光伏已经进入了平价无补贴的市场化发展阶段。以前围绕财政补贴制定的一些规模管理规定,已经不再适用了。国家正在逐步建立新的引导机制,比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接入配电网承载力评估等。这说明政策在与时俱进,引导行业更好地发展。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的快速增长,接网消纳成了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这就像是路不够宽,车却越来越多,需要调整管理思路,让电源、电网、负荷和储能协同发力,推动行业更好地发展。同时,一些项目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比如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际上由企业开发,甚至有些项目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些问题都需要规范。
潘慧敏提到,这次修订工作既要支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解决接网消纳等问题,又要规范市场,纠正不合理现象。目的是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维护农户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提升。这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既鼓励发展,又注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