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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2025-01-21 10:25:11 来源:冀北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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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独立储能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容量租赁交易的具体规则。该细则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储能和新能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2025年1月21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为独立储能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

政策背景与目标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储能技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储能系统不仅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稳定性,还能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和波动性问题。此次细则的发布,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独立储能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深度参与,促进电力市场的高效运行。

交易规则与市场主体

根据细则,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独立储能主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而容量租赁交易的市场主体则包括独立储能主体和需建设配建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独立储能项目需满足一系列注册条件,如额定功率不低于10兆瓦、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接入公共电网等。

交易方式与机制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和集中交易两种方式,其中集中交易又细分为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和挂牌交易。独立储能项目将以冀北电网的峰谷时段为基础参与分时交易,且在同一时段只能以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的身份参与交易。

在容量租赁交易方面,独立储能项目自建成并网并完成市场成员注册后,即可开展容量租赁,最大租赁年限暂定为15年。这种模式不仅为储能项目提供了稳定的收益来源,也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了灵活的储能解决方案。

市场影响与发展趋势

细则的发布为储能和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有助于推动储能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和新能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电力现货市场的逐步完善,独立储能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将逐步向现货市场过渡,进一步提升电力市场的灵活性和效率。

此外,该细则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政策参考,推动全国范围内储能和新能源项目的市场化进程。未来,随着更多省份出台类似政策,储能和新能源项目有望在电力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发布,为独立储能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框架。通过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容量租赁交易,细则旨在推动储能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促进新能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并为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储能项目的经济性,也为全国储能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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