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2024年12月20日正式对外发布了《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这一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江苏省海上光伏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利用,为未来的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该方案着重强调了优化电源送出通道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周边已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和清洁高效的火电资源,通过科学合理的配置,实现“风光火”能源的打捆送出,从而进一步提升能源输送的效率和稳定性。
为了确保海上风光基地的电力送出更加稳定可靠,同时提高项目开发的经济性,该方案特别要求所有参与的海上光伏项目在建设中必须配置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时长达到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服务)。这一要求将有助于项目在多能互补一体化运行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储能设施的调节和平衡,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的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将极大地促进江苏省海上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长远来看,这一方案的实施将为江苏省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持,推动能源产业向更加清洁、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不仅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还将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