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特别是在海上风电开发方面,辽宁省营口市迈出了重要一步。12月30日,辽宁省营口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700MW)海上风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公告正式对外发布。根据公告,此次竞争性配置涉及的Y1和Y2两个场址,装机容量分别为15万千瓦和55万千瓦,将整体一次性进行竞争性配置。
此前,《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辽宁省计划开启省管海域海上风电总规模700万千瓦的竞争性配置。具体分配如下:大连市200万千瓦;丹东市350万千瓦;营口市70万千瓦;葫芦岛市80万千瓦。这一规划的实施,旨在推动辽宁省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营口市此次海上风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不仅是对《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的具体落实,也是辽宁省海上风电发展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竞争性配置,辽宁省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辽宁省海上风电项目的推进,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升能源自给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辽宁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具体行动。
随着营口市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启动,辽宁省在海上风电领域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不仅将为辽宁省的能源结构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也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辽宁省的这一举措,展现了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决心和行动力,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