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促进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湖南省电化学储能电站全过程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2月9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凡功率500千瓦及以上且能量不低于500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均纳入管理范畴,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调试、运行维护、退役处置全流程。
在规划设计阶段,办法明确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并对选址布局作出严格规定:
储能电站选址应统筹安全、环境、电网接入等因素,不得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腐蚀性气体场所、重要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锂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储能电站禁止设置在办公区、居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
储能电站须与周边建(构)筑物、交通设施等保持安全距离,并符合《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T51048-2025)相关规定
该办法由湖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能源局及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