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山西正式印发了《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此次修订对独立储能电站的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了明确和调整,标志着山西在储能电站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技术要求
一次调频能力:储能电站应提供基本一次调频服务,满足要求后的多余能力可参与有偿一次调频服务。一次调频的补偿标准为6元/MW。
高低压穿越能力:储能电站必须具备高电压、低电压穿越能力,频率异常响应、电压异常响应等参数需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否则禁止并网。
AGC功能:15分钟以上独立储能电站需具备AGC功能,可用率以98%为合格标准。
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储能电站需具备AVC功能,每月按全站装机容量×0.8×2小时的标准考核。
快速调压功能:储能电站在电网电压波动时应自动参与快速调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出该功能。
考核与整改要求
性能参数考核:因电池寿命衰减导致最大充放电时间减小超过额定最大充放电时间的30%,或因意外事故导致性能参数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及时上报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每月按全站装机容量×0.8×2小时的标准考核。
一次调频性能考核:月度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全站装机容量×0.8×2小时,性能不达标每次按全站装机容量×0.8×5小时的标准考核。
快速调压功能考核:月度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全站装机容量×0.8×2小时。
补偿机制
一次调频补偿:调节里程和调节性能的乘积进行补偿,补偿费用按天统计。
AGC服务补偿:AGC分为可用时间补偿和服务贡献补偿。可用时间补偿标准为10元/小时。
无功补偿:调相运行分为启停费用补偿和成本补偿。
AVC服务补偿:AVC投运率达到98%以上且AVC调节合格率达到98%以上,按机组容量和投用时间补偿。
山西发布的《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对独立储能电站的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了明确和调整。这些要求不仅提升了储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推动了储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储能电站需具备一次调频、高低压穿越、AGC功能等技术能力,并接受严格的性能参数考核。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优化电力系统运行,促进储能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