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至19日,规划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中电建同心县飞轮储能电站的评审会议,参会的有中电建新能源集团及其宁夏分公司、中南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这次会议主要围绕飞轮储能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展开讨论,各方都积极参与,为项目的推进出谋划策。
中电建同心县飞轮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河西镇,距离银川市160千米,距离吴忠市100千米。项目装机容量100兆瓦/25万千瓦,占地面积约1600立方米。场区内装设有25个储能单元,其中一期工程装设12个,二期工程装设13个。每个单元由4兆瓦储能飞轮系统、4兆瓦双向储能变流器及箱式干式变压器构成。
2024年3月,中电建新能源集团宁夏分公司委托中南院开展飞轮储能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工作。2024年6月,宁夏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在勘察设计的基础上,中南院于2025年1月提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这标志着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取得了重要进展。
评审会议听取了中南院关于报告主要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会议认为,本项目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初步选定的站址、站区规划和总布置方案可行。各方专家一致认为,这个项目对于当地的电力系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电建同心县飞轮储能电站项目的推进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从项目的选址、规划到可行性研究,每一步都经过了严格的论证和审核。这次评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后续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飞轮储能电站作为一种新型的储能技术,具有高效、环保等优点。中电建同心县飞轮储能电站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提升当地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区域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