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金长春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3MA1MKBX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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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923869498@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MA1MKBX8-3 | |
电话 | 13338857361 | ||||
注册地址 | 江苏扬州市邗江区绿地商业生活广场2-1909 | ||||
企业简介 | 扬州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扬州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金长春,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位于江苏扬州市邗江区绿地商业生活广场2-1909。主要经营:环保技术研发;净水设备、空气净化产品、家用电器、空调、暖通设备、电子产品、厨房用品、监控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灯具、运动器材销售、安装;鞋帽、服饰、化妆品、母婴日用品、手机及配件、数码产品、家纺用品、饰品、办公用品、建材、钢材、装饰装潢材料销售;灯具设计;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环保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