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展开+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开采、销售;磷矿粉、磷矿砂、磷化工系列产品(不含危险物品)购销: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开挖;井下巷道施工、井下开采、井下运输、装卸及搬运服务;工业废料回收、加工及销售;劳务服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