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展开+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销售;环卫工程、自来水厂经营;特种防渗工程施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