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刘春宇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6724188328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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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1141013495@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72418832-8 | |
电话 | 13812331249 | ||||
注册地址 |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瀛洲路(兴隆装饰城内) | ||||
企业简介 | 连云港千岛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江苏连云港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春宇,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位于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瀛洲路(兴隆装饰城内)。主要经营: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装饰材料、电工水暖照明器材、花卉苗木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