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赵志华 | 注册资本 | 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X0038115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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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http://www.ascf.com.cn | 邮箱 | qf@china-ccf.cn; hangtianhonghua@126.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X0038115-7 |
电话 | 010-68386000;010-88527571;010-68385399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 | ||||
企业简介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长峰弘华环保设备分公司,是北京北京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赵志华,企业注册资本0万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主要经营:制造环保设备;承接环保工程(不含土建工程);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