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李汝明 | 注册资本 | 85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3MA0MX8Q47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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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350389990@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MA0MX8Q4-7 | |
电话 | 18981617178;15255858600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白云路东林荫路西莫尼路北北大恒苑2-1903 | ||||
企业简介 | 包头市峰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包头的一家冶金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汝明,企业注册资本85万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白云路东林荫路西莫尼路北北大恒苑2-1903。主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产品(不含稀土原材料)的委托加工及销售,金属材料、建材,矿产品(不含煤炭),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