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金长鹏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303MA0XRQLC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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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19916718@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MA0XRQLC-7 | |
电话 | 13942254717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星火街5栋5层45号 | ||||
企业简介 | 鞍山鹏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辽宁鞍山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金长鹏,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星火街5栋5层45号。主要经营:环保工程施工及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及安装;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环境保护专业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