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程大河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33118692X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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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517218355@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33118692-X | |
电话 | 13776199239 | ||||
注册地址 | 太仓市双凤镇凤冈路3号 | ||||
企业简介 | 苏州吉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苏州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程大河,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冈路3号。主要经营: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金属钣金件的设计、加工、销售;塑料机械、挤出设备、管道、干燥设备、混料设备、粉碎设备、一类医疗器械、除行政许可外的二类医疗器械、除尘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工艺礼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