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展开+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及清运;开发及处理利用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余热、蒸气、热水销售;节能环保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开发节能环保工程项目及应用。(国家禁止的除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