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吴法灯 | 注册资本 | 1016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2717667435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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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393314390@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71766743-5 | |
电话 | 0579-82320213;0579-2320213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288号 | ||||
企业简介 | 金华东方莹石有限公司,是浙江金华的一家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法灯,企业注册资本1016万元,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288号。主要经营:萤石浮选、精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萤石产品销售;尾矿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产品、包装材料、木材、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无需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