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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展开+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矿用科技设备、刮板机及配件,支护设备及配件,乳化泵及配件,乳化油,矿用物资,五金机电配件,机床配件及工具,工量夹具,建材,劳保用品,电脑配件及耗材,钢材。许可经营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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