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张明法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227463287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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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纳税人识别号 | 74632871-5 | ||
电话 | 0572-6033732;0572-6670882;13325828988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 ||||
企业简介 | 长兴县旺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浙江湖州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明法,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位于浙江省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营: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茶叶加工机械、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除国家禁止、限制的项目)制造、销售;玻璃制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除汽车)、电缆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