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张雪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8109612877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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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53544376@qq.com; herosy123@126.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09612877-X | |
电话 | 024-25622606;18802490291;024-27612733 | ||||
注册地址 | 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 ||||
企业简介 | 沈阳洛克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辽宁沈阳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张雪,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位于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主要经营: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施工、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设计、环保技术开发及咨询、建筑材料、环保机械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