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钢材(不含钢铁冶炼)、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加工:钢材(不含钢铁冶炼)、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起-
法定代表人 | 李志昌 | 注册资本 | 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1UNCJ5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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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2839380349@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MA51UNCJ-5 | |
电话 | 13528689213 | ||||
注册地址 | 广东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兴塘街1号A栋一楼厂房 | ||||
企业简介 | 东莞银同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是广东东莞的一家冶金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志昌,企业注册资本0万元,位于广东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兴塘街1号A栋一楼厂房。主要经营:加工:钢材(不含钢铁冶炼)、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