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李本立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1584398621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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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838331643@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58439862-1 | |
电话 | 15238093990;13703983358 | ||||
注册地址 | 巩义市西村镇西坞路中段 | ||||
企业简介 | 巩义市东方环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是河南郑州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本立,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位于巩义市西村镇西坞路中段。主要经营:销售:供排水材料、水处理材料、冶金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净化材料、金属制品、橡胶制品、瓷材制品;从事货物和金属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