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展开+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设备的租赁与服务;综采综掘设备安装、回收与维护;工业设备检测与试验;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井下反井工程施工;机电产品加工制造与修理;设备的承修、包修与服务;工矿配件;矿用井巷支护产品;普通货物运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