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钢,钢木制品,增塑剂。自产自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带钢,钢木制品,增塑剂。自产自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起-
法定代表人 | 王绍军 | 注册资本 | 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022701706153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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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50149251@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70170615-3 | |
电话 | 0419-8109166;15141930676 | ||||
注册地址 | 灯塔市古城街道前蒲草村 | ||||
企业简介 | 灯塔市东方带钢厂,是辽宁辽阳的一家冶金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绍军,企业注册资本0万元,位于灯塔市古城街道前蒲草村。主要经营:带钢,钢木制品,增塑剂。自产自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