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姜作超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1MA10N9PQ0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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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969315671@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MA10N9PQ-0 | |
电话 | 13512164269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艺学园14号3单元14层2号 | ||||
企业简介 | 大连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辽宁大连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姜作超,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艺学园14号3单元14层2号。主要经营: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