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中明确排除了6种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这一举措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固体废物种类进行细化和代码统一,更重要的是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加强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