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张明文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23325870397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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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13946937119@163.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32587039-7 | |
电话 | 13946937119;0459-3310770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天兴温泉商业步行街1号楼2屋05号商服 | ||||
企业简介 | 林甸县金龙热力有限公司,是黑龙江大庆的一家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明文,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天兴温泉商业步行街1号楼2屋05号商服。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服务;热力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