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轧制;金属结构加工;模板料铸造;设备检修及修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钢材轧制;金属结构加工;模板料铸造;设备检修及修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起-
法定代表人 | 孙井玉 | 注册资本 | 134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50011967098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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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1783192329@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11967098-4 | |
电话 | 0414-47822878;18004042633 | ||||
注册地址 | 溪湖区彩北 | ||||
企业简介 | 本钢金属轧制厂,是辽宁本溪的一家冶金企业。法定代表人孙井玉,企业注册资本134万元,位于溪湖区彩北。主要经营:钢材轧制;金属结构加工;模板料铸造;设备检修及修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