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刘美玉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0092726174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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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1051864893@qq.com | 纳税人识别号 | 09272617-4 | |
电话 | 15940769895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21-6号 | ||||
企业简介 | 营口同福电热材料有限公司,是辽宁营口的一家冶金企业。法定代表人刘美玉,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21-6号。主要经营:电工级氧化镁粉加工、销售(产品及原材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经销:耐火材料。(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的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资质项目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